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15年6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各县区均设考点,考生可自由选择考点参加笔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可在不同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考试范围见保山党建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2015年保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科目考试大纲》。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由云南省人社厅考试中心向考生公布个人成绩。
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公布后,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根据考试成绩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进行审核。考生个人信息复审时间为面试前1至2周,分别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复审表》(于保山党建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bshrss.gov.cn下载)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要求本人必须到场并提供原件,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若所提供资料不符,则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免考笔试,并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招聘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以及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由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按1:1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的方式可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或讲课、实作等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分别由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接受证件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