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识人选人视野,优化人员结构,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曲靖市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曲办字[2011]9号)、《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曲人社[2011]55号)、《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师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师宗实际,现将考试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工作的原则和程序
(一)原则:公开考试选调工作在有编制(计划)、职位、岗位空缺、人员符合流向的前提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程序:按照申报选调计划、提出考试选调岗位数和条件、编制考试选调方案、发布考试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拟选调人员公示、审批和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人数
(一)公开考试选调范围:
1、师宗县范围内各级在职在编(含省、市直管单位),已完成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配偶在师宗县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或父母在师宗县境内工作(生活)且户籍在师宗县范围内,在县外工作的在职在编已完成登记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二)公开考试选调人数:共21名。考试选调岗位、人数、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通过《师宗党建网》、《师宗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告。考试选调过程中的有关通知和公告均通过规定网站发布,望考试选调人员随时关注。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报考失误,由本人自行负责。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公道正派,谦虚谨慎,甘于奉献,求真务实,团结同志,保守秘密,清正廉洁;
(二)具备拟考试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重点选调综合协调能力强、业绩评价好的干部;
(三)根据不同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20日及以后出生);
(四)2012年9月(含9月)以前参加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五)具有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条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考试选调:
(一)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纪律审查的;
(三)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五)有与选调岗位职业道德要求不相符的不良记录的;
(六)其它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22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逾期不再报名。
3、报名地点: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荣海新区公租房对面),报考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到公务员管理股报名,报考事业单位的到事业单位管理股报名。
(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考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
1、《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张贴准考证)。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7、历年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8、在机关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9、考试选调计划表中岗位要求需资格证书说明的,必须出具资格证书;其他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10、在县外工作属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薄,配偶工作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在县外工作属照顾父母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薄,父母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签章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考事业单位的:
1、《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等级资格证书、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4、个人近期免冠半寸彩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一张贴准考证)。
5、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
7、历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情况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8、在事业单位工作满3周年及以上证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9、考试选调计划表中岗位要求需资格证书说明的,必须出具资格证书;其他要求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
10、在县外工作属夫妻分居的需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薄,配偶工作单位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在县外工作属照顾父母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薄,父母居住地村委会或社区签章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合”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岗位报名结束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三)准考证的发放
经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笔试准考证于2015年8月3日上午8:30—11:40,下午14:30—17:40发放。领取准考证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到报名地点领取。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考试选调人数须达到3∶1的比例方可开考,如有岗位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选调计划,考试选调计划在2人及以上的,将缩减选调计划以达到开考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1:3的,则取消该选调岗位。
2、特殊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拟考试选调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由考试选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向考试选调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可降低开考比例,但报考人数与拟考试选调人数必须达到2:1。
3、党校教育不属国民教育,党校教育可报考学历性质为不限的岗位。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1《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报名考生毕业证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选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考试选调岗位所需专业按照附件4《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设置。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选调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选调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方能报考;若选调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五、笔试
(一)笔试考务工作统一组织实施,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工作。
(二)笔试方式: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三)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4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阅卷结束后在规定网站上公布。
(五)笔试成绩公布后,原则上不受理查分。但有下列情形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1、参加考试但无考试成绩或考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
2、参加考试但标记为缺考的人员;
3、参加考试未违纪但标记为违纪的人员。
六、考核
根据本岗位选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若考试成绩并列且没有超过选调计划数的,则一同进入考核;考试成绩并列且超过选调计划数的,工龄长者优先(工龄计算到年月),若相同,学历高者优先,若再相同,职称(级别)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年度考核优秀次数多者优先,若还相同则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核。确定考核人员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核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核。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由考试选调主管部门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产生的空缺职位,从报考本职位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1.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选调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选调的;
3.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的;
4.导致职位空缺的其他原因的。
九、纪律和监督
1.公开考试选调人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和社会的监督,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调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2.从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考核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上述公布的网站了解公开考试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4.对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报名的考生,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在公开考试选调的任何阶段均可由考试选调主管机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或选调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师宗县范围内的选调考试。涉及伪、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人员,交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5.对自愿放弃考核、拟选调资格而未按规定及时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放弃考核、选调的书面申请和情况说明的考生,五年内禁止参加师宗县范围内的选调考试。
6.对考试作弊或找人替考的考生,将按禁考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于替考的行为,若替考者有工作单位的,建议其工作单位对替考者以予纪律处分。
7.师宗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规定的管理权限及时处理。整个公开选调考试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
十、本公告由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0874—5758398
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0874—5754939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5751136
0874—5759623
监督电话:师宗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4—5750818
附件:
附件2 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师宗县县属机关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考试选调诚信承诺书
附件4 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师宗县委组织部师宗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师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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