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校长公开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完善人才选拔任用机制,经研究,决定对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校长在全县实行公开竞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广南县城区第四小学校校长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宏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田芳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林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农斌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黄先泰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喻宏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肖云祥县保密局局长
干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涂金平县公安局副局长
肖良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建萍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子冲县教育局纪委副书记
高朝禹县教育局副局长
向树荣县教育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喻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从县纪委、人社、保密、公安等部门抽调人员参与竞聘工作。
二、竞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按规定程序,坚持标准,实行政策公开、程序公开、聘用结果公开。
(三)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人事关系转移原则。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七)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竞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学科知识,并能正确贯彻执行及熟练运用;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办事,顾全大局;作风民主,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工作认真负责,勇于创新。
(三)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能力,善于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能调动教职工积极性。精通教学业务,具有善于钻研、总结经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能力;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掌握相应的信息技术。
(四)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中小学教师资格、现任全县49所中小学校(园)长(竞聘入围者,是中学系列职称的按有关规定享受小学职称待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竞聘资格条件: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2.正在立案审查的。
3.受过问责,规定不能提拔使用的。
四、竞聘程序
公开竞聘校长工作,按照宣传动员、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前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宣传动员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7月26日,在广南县政务网、教育网公布校长竞聘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7月25日至2015年7月27日,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任职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各一份,一寸近期同底正面免冠照片2张到县教育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1.笔试(100分)。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报考岗位比例须达到8:1方能开考。
(2)笔试范围:一是教育法律法规知识(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云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二是学校管理的相关知识。
(3)笔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广南县第五中学校。
(5)命题原则:坚持政治思想性、科学性、针对性、灵活性原则。
(6)命题要求:在纪委、人社、保密、公安等部门的监督下,实行封闭命题。命题人员从命题到考试前实行全封闭,不得与外界接触和联系,有直系亲属参加竞聘的实行回避制度。
(7)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8名进入面试。
2.面试(100分)。
(1)评委5—7人,由领导小组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
(3)面试地点:广南县第五中学校。
(4)面试要求:面试采取现场问答,主要测试履行校长岗位所必备的知识、组织协调能力、处理事故的应变能力、调查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5—8分钟。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的方式计分。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进行综合成绩公示,公示时间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8月7日。
(四)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进行组织考察。考察时间:2015年8月8日至2015年8月9日。
1.发放民主测评表和进行个别谈话参与人员范围:
(1)县教育局局机关:中层以上干部、一般干部职工代表(不少于30人,由考察组随机抽取)。
(2)学校:
考查对象属县直学校的,原则上不少于30人,少于30人的全部参加。30人以上的学校(园)应包括中层以上干部、与考察对象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人员,同时由考察组随机抽取部分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一般教职工。
考查对象属乡(镇)学校的,原则上不少于30人。应包括: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和分管联系领导,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与考察对象工作联系密切的相关人员,同时由考察组随机抽取部分完小校长(限乡<镇>中心学校),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班主任、一般教职工(以上人员限乡镇学校本部)。
(3)与考察对象面谈、延伸到上一工作单位考察、征求其父母和配偶意见。
2.形成考察材料和考察组意见。
(五)确定校长拟公示人选
县教育局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校长人选名单,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在广南政务网、县电视台进行为期7天(即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7日)的任前公示。公示期间,出现举报,经查实影响任用的,不予任用,由选聘领导小组在其余考察对象中研究任用。
(七)聘任
由县教育局下文聘任,颁发校长聘书,任期二年(至2017年8月)。人事关系按现行政策转入聘用单位。
五、校长任期职责、权利、待遇和奖惩
(一)职责
1.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措施和办法,依法依规治教,规范办学行为,民主管理。
2.针对学生实际,建立科学的培养目标:惯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注重品行、学习兴趣,良好习惯的培养。
3.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禁学校违法招收不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并将其纳入小学学生统计。
4.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健全动态监测机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等原因而失学。
5.严格执行课程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深化课程与教学方法改革。
6.增强学生体质。科学安排学生学习、生活、锻炼,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培育健康体魄。
7.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创建美丽平安校园,强化现代教育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二)权利
1.实行校长负责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体制。校长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必须在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办学的前提下,按照责、权、利统一的原则,具有对学校的人、财、物管理权和使用权。
2.校长有权召集教代会讨论制定学校管理制度。
3.享有《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规规定的校长权利。
(三)待遇和奖惩
1.校长在受聘期间,与县教育局签订二年任期目标责任书。任期内实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津补贴外,还享受任期4万元奖金,奖金由县财政列支。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校长,分别兑现任期奖金的50%。校长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奖金的60%奖励校长,另外40%奖励学校班子成员。
2.校长在受聘期间,年度履职考核合格等次,只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及津补贴。
3.在任期内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扣除当年第十三个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校长任期届满后或任期内被解聘时要进行离任审计。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解聘:
(1)任期内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任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为基本合格。
(2)年度民主测评中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次累计超过30%的。
(3)因疏于管理,工作失职、渎职,导致学校秩序不稳定,或给国家、学校和师生利益造成较大损害,造成学校重大责任事故者。
(4)任期内,发生校园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
(5)任期内,教师违反师德师风,造成重大影响的。
(6)违反党纪政纪以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或行政记过处分以上的。
(7)因各种情况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
(8)因工作需要调离聘任岗位的。
六、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