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西双版纳州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试行办法》,经州人民政府批准,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幼儿教师14人;幼儿体育教师1人。(详见《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
(二)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8月5日至1985年8月5日之间出生)。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应能力和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8月3— 5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人才市场(景洪市易武路17号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大厅)。
3、报名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②报考人员须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以及近期免冠小一寸照片3张进行报名;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持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情况及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③已报名人员请于2015年8月7日到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④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数,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公告取消;特殊岗位、紧缺人才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总成绩100分,专业技能测试占6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占40%。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1、专业技能测试
①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指导。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专业技能测试按百分制评分。现场公布个人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所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在专业技能测试结束1个工作日内在西双版纳州教育信息网(www.xsbnedu.cn)及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xsbnrc.cn)公布。
②专业技能测试时间:2015年8月9—10日。
③专业技能测试地点:以《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为准。
④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幼儿教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具备的专业技能技巧。分为两个部分:根据指定内容撰写教学活动方案(书写教案),时间60分钟;专业技能技巧考试,包括自弹自唱、舞蹈展示、绘画和提问四个方面。考生需自备一段5分钟以内的舞蹈(自备音乐并存放在U盘中,要求U盘只存放考试音乐)。
体育教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所具备的技能技巧。分为两个部分:根据指定内容撰写教学活动方案(书写教案),时间60分钟;专业技能技巧考试,包括体操和才艺展示。考生需自备一段5分钟以内的体操(自备体操音乐并存放在U盘中,要求U盘只存放考试音乐)和才艺展示(自备所需展示的道具)。
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考生数与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人员。进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人员请于2015年8月14日下午到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
2、公共基础知识考试
①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委托上级有关部门组织命题,按照百分制评分。
②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
③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地点:以《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准考证》为准。
3、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考生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成绩×40%。
(三)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政审:体检由州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行业执业体检要求执行。体检合格的参加政审,政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不予聘用。因考生原因自愿放弃或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考生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岗位,可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次递补一次,如果递补者体检、政审不合格,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聘用:拟聘人员体检、政审合格的,在西双版纳州人才服务中心网站(网址:www.xsbnrc.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原则签订聘用合同,并到州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本次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实行一年见习、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按规定参加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的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考试,经初聘培训考试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转正定职手续;不合格者经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聘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考试纪律
(一)为维护考试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公平性,整个招聘过程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从事考试、考核、录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制度。欢迎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0691-2146719。
(二)报考人员须留下有效的联系方式。考试期间,不按时到场参加专业技能测试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体检及其他事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将其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参与考试全过程的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试工作人员,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五、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691-2122475
附件: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7月24日
西双版纳州机关幼儿园万达校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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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招聘计划数 | 聘用条件或要求说明 | 备注 |
1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 | 14 |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 | |
2 | 体育教师 | 专业技术 | 1 | 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体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西双版纳州户籍。 | |
合计 | 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