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生管理的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导员5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学生辅导员5人
其中:男性2人,女性3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健康,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爱岗敬业,工作认真负责,求真务实,定岗定员,服务师生,确保校园稳定,教学有序,学生公寓整洁安全。
2.取得国家认可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未就业的毕业生。报名时与其他单位未建立劳动合同关系。
3.中共党员。
4.富于协作精神,具有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5.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6.在大学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有工作经验(原单位证明表现优秀)优先考虑。
7.年龄30周岁以下(含30岁)。
四、招聘程序及具体要求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所有材料审原件交A4纸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
2.报名时间:2015年9月23日-9月29日;
3.报名地点: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办公楼305室)。
(二)考核、考试及递补
1、招聘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相关规定,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2比例进行面试,如计划招聘人员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成绩如低于70分,不予聘用。
2.理论考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3.拟进入面试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能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4.经考核合格,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违法犯罪记录、体检合格者,择优聘用。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因个人放弃聘用或考核、体检不合格的情况,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待遇
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15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