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财政局
关于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考试报名工作通告
根据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考〔2015〕17号)文件要求,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日—18日举行。现将临沧市2016年度会计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组织工作和报名时间
1、考试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临沧市本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在网上报名、网上交费,网上订购教材。
2、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日—20日
3、补报名时间:2015年11月21日—27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5年11月29日。
4、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二、考试报名条件
按财政部、人事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因全部实行网上交费,考生对自行填写的信息真实性负责,在取得合格成绩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在报名资格审查中,财政部门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三、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收费
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按每人每科40元收取。
五、其他事项
1、每个参加考试报名的考生必须在交费成功后,才有资格参加考试。若需要开据报名费收据(发票)的考生,在报名结束一个月内凭《缴费回执单》到所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市级和临翔区的考生到临沧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办理。
2、订购教材的考生凭《缴费回执单》于报名结束20天后
到指定地点领取教材。
(1)市本级和临翔区报名的考生到临沧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领取教材;联系电话:2150954。
(2)其他各县报名的考生到所属地财政局会计股领取教材。
3、报名考生于2016年5月1日以后,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和时间,按时参加考试。
临沧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