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交通安全警示
教育中心讲解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招聘编制外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讲解员6人。
(二)讲解员的工作职责
主要承担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中心讲解接待任务,以及其他对外宣传教育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岗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4、年龄在23--30周岁;女性身高达158cm以上,男性身高165以上。
5、普通话等级二级甲等以上。
6、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出色的沟通和应变能力。
7、身体健康,形象好、气质佳。
(四)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不能按照要求提供报名所需证明材料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用工性质及薪资待遇
(一)用工性质:属编制外人员,依照《劳动法》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设六个月试用期。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续聘。
(二)薪资待遇:月工资2500元,合同期间按照规定标准缴纳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
四、招聘方式
实行统一面试、笔试的方式,择优聘用。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6日(周末休息),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政治处(地址:文山开化北路229号),联系电话:2142635。
(三)报名资料: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简历、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各1份。
(四)报名费:免收。
(五)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所需资料原件。报考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对照岗位需求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
六、考试
(一)面试
1、自我阐述:考生阐述与报考岗位相匹配的个人基本情况、自身优势、兴趣爱好、综合素质及能力。时间:3分钟。
2、口语能力展示:文山州州情介绍(内容由招聘方提供)。时间:3分钟(180---230个字)
3、计分办法:面试总分为100分,分为自我阐述和口语能力展示两个环节,其中:自我阐述成绩为50分,口语能力展示成绩为50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环节的考试成绩。当场计分,当场公布分数。
4、评分标准:考生的口语表达和身体健康、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情况。
(二)笔试
1、测试方法:由考生根据提供的内容现场撰写一篇工作简报。时间:30分钟。
2、评分标准:考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简报的能力。
3、计分办法:笔试总分为100分,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即为该环节的考试成绩。考试全部完成后统一计分,并向应聘者公布分数。
(三)综合成绩计算及拟招聘人员确定
拟聘用人员确定:根据该岗位招聘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8位人选进入笔试,笔试结束后确定6位拟聘用人选。若招聘岗位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无法确定拟招聘人选时,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仍然无法确定人选的,须进行加试。
七、体检
根据岗位综合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根据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延下一位考生体检。
八、拟聘用人员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文山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经过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可后,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纪律
(一)考生纪律
1、保持沟通、通信畅通
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2、遵守考聘纪律
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工作人员违反纪律的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组织及监督
本次招聘由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织,成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聘工作,邀请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接受社会监督。考核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请点击下载: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招聘讲解员报名表.doc
文山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