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
工程管理中心拟聘用人员公示
根据《2015玉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三批)》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报名、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体检、考察合格,确定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准考证号 | 招聘单位 | 报考岗位 | 笔试成绩(占50%) | 面试/专业成绩(占50%) | 综合成绩 |
15101101009 | 玉溪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 专业技术人员,2015300301船艇服务岗位 | 48.8 | 74.07 | 61.44 |
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算起。
监督电话:0877-2025237
玉溪市抚仙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