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是国有独资公司,由于公司业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5名德才兼备的人才。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文秘1名、会计1名,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景区讲解员3名,学历要求全日制中专以上文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无不良行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热爱旅游事业,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统一管理,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2.文秘: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具备勤奋敬业的工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撰写能力、沟通协调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自动化设备及网络运用知识。
3.会计: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掌握财务会计知识和技能,熟悉并能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及有关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4.讲解员:年龄要求25周岁以下,热爱旅游事业,知识结构较全面,能够迅速掌握与景区业务有关的各种知识;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强,有出色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胜任各级重要接待任务;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自动化设备及网络运用知识,且要求性格开朗,能歌擅舞;有导游证或从事导游工作两年以上的优先。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2月16日—2016年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红河县旅游局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①1.2016年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简历、自荐书各1份;
②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
④报名要求:所有资料原则上要求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相关信息,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4.资格审查:由县旅游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二)考试
考试直接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
1.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请保持电话畅通。
2.文秘、会计实行现场操作面试;讲解员尽快掌握报名时所提供的讲解词,实行景区、景点现场讲解及才艺展示面试。
(三)体检、考核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核主要是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和考核都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红河旅游资迅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七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福利
签订劳动合同后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月,聘用期间工资为1500-2000元/月,按规定购买五险。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丹
2.联系电话:0873—4623433 18988358870
六、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七、本简章由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红河县旅游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