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教师专业结构,规范进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研究,报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人才1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以来毕业生(部分岗位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二、招聘岗位
县一中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1名,物理教师1名,化学教师1名,生物教师1名,政治教师1名,历史教师1名,地理教师1名。
县职高汽修专业实习指导教师2名。
详见《马关县教育局2016年度紧缺岗位招聘计划》。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引进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由马关县教育局会同县纪委、人社部门成立引进小组,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双向选择洽谈会,采取面试,双向选择的方式进行,具体引进程序如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3月25日。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昆明市呈贡区吴家营大学城)。
咨询电话:县一中王老师:13577669560 ;
县职高杨老师:15394998898 18987627228 ;
县教育局韦老师:18987627393 。
(二)资格审查
引进人员必须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面试人员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成绩。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2的比例时,可不受比例限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说课方式进行,合格为60分(成绩达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笔试和面试均在云师大进行,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引进对象。若面试分数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引进对象确定后,与引进单位主管局签定《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马关县引进高校毕业生到本地就业协议书》。
(四)体检、政审
引进人选确定后由县人社部门统一组织体检和政审,体检标准根据岗位需要及有关规定确定。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政审。体检、政审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
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政审的,视作放弃,协议自动解除。引进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政审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我县可解除所签定协议。
(五)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员,在文山人社网、马关政务网、马关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同时在县人社局宣传栏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引进聘用人员,引进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由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州人社局审批。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经批准聘用的人员,与引进人才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县纪委监察局全程进行监督,保证引进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严格公开人才引进招聘纪律。对有下列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用人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私自引进聘用人员的;
3、招聘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4、违反本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三)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对拟聘的人员在审核、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清退,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引进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876—7122782
监督电话:0876-7122020
传真:0876-7122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