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阳县2016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
2016年红河州教师资格认定从4月18日开始到6月30日结束,为了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红河州2016年申报教师资格公告》的通知,现将我县2016年申报教师资格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网络申报相关事宜
1、申报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5月10日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2、申报地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3、申报程序:(1)申报人员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说明;(2)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照;(3)在认定机构指定的时间内到确认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并提交相关材料。(4)认定机构审核申请人材料合格后进行网络认定;(5)认定通过,发放证书。
4、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5月9日至5月13日。
5、申请原则:自愿申请。
6、现场确认地点:元阳县教育局人事科。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教师资格必须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学历。
2、申报教师资格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2)学历证书;(3)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4)思想品德鉴定表;(5)非全日制师范毕业生的申报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明;(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现场确认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
4、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工作单位或所毕业学校盖章)(附件1);
5、元阳县人民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证明,体检表请下载附件2;(注意:、体检表必须双面打印;‚、体检在现场确认过后由元阳县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组织体检,现场确认时可不交体检表。)
6、小一寸免冠同底半身彩色照片三张,网络报名表内照片必须是同一张且自行按要求添加(尺寸114×156);
7、社会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册;
8、申请表请从网络自行打印(A3纸打印);
9、除了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外还需提供相应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课堂测评和说课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需参加课堂教学测评的人员,按云价收费〔2013〕96号文件执行,即180元/人。
五、注意事项
1、申请人员必须在2016年4月18日至5月10日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2、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所以请你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元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并按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一般情况下,你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你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错误影响认定和发证。请记好你的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4、证书领取时间:6月30日——7月10日。(注意: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你所选择的确认点领取证书。)
未尽事宜请登陆红河州教育网http://www.jyj.hh.gov.cn/查看。申报人员应根据个人情况认真对照申报要求,从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要求备齐材料后再到人事股确认,因申报材料不属实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联系电话:30322183032219,联系人:钱老师张老师
元阳县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