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6年公开面向社会人员
认定教师资格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按照《云南省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6〕2号)要求,现将2016年普洱市教师资格申报和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申报程序
(一)教师资格网络申报时间。
4月18日—5月18日,每天08:30—17:30。(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系统不开放,不能进行网络申报)
(二)申报程序。
1.普洱市教师资格认定的权限。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单位、学校)所在地的县(区)教育局认定。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普洱市教育局认定。
2.网络申报个人信息提交。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