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服务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单位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二、招聘人数
30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条件
1.驾驶员(4名,限男性):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25岁—45岁之间,持有C1以上驾照,有三年以上驾龄,持有A1驾照及客运准运证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书记员(10名,男女不限):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记录工作,受过速记训练者提供依据可优先考虑。
3.档案整理员(3名,男女不限):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档案整理工作者优先考虑。
4.电脑信息管理员(3名,男女不限):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从事电脑、网络信息技术的经验,有专业技术证书者优先考虑。
5.办案安全保障人员(男8名,女2名):年龄23岁—35岁之间,有一定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素质,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无重大传染性疾病,无犯罪记录和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工作的不良习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至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2张。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部门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报名人员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五、面试
宸才公司与玉溪市检察院一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面试合格后,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政审。
八、公示与聘用
在面试和政审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面试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面试、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纪律与监督
检察院及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人均约2260元/月的标准,在用工过程中享受在职干警相关待遇。
联系电话:2011778、15188172696、18187711201。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