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巧家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第一号)
为优化巧家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配置,根据有关规定,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下半年巧家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2016年下半年巧家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名,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8名。具体公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
二、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巧家县范围内财政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包含工勤人员);
3.参加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选调的人员须是登记备案的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岗位选调的人员须是登记备案的公务员或已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出生日期须为1976年9月30日以后;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须为1981年9月30日以后,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岗位须具有两年以上在职在编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且近两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可视同称职等次)。
(二)报考事业单位岗位须具有两年以上在职在编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可视同合格等次)。
(三)服务基层“四个项目”(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人员在服务期内的工作年限不属于在职在编工作年限。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公开选调工作程序
(一)网络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6年8月11日(受理时间上午8:00至下午17:30)。
报名方式:考生填报报名表(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彩色扫描件,通过网络上传到县人社局专技股邮箱:qjrszj@126.com。
邮件标题统一为:公开选调职位岗位代码+报考人员姓名;
邮件附件为:所有填报纸质资料彩色扫描件及附件5(电子版)统一打包压缩上传至县人社局邮箱。
注意:考生报名上传资料时,必须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组织人社部门只审核考生首次上传的报名资料。不接收报名信息变更邮件,若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或附件不全面的,审核一律不予通过。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按有关纪律处理。
发送邮件时请设置需要接收回执,以发件人接收到收件人的接收回执为邮件发送成功的依据,请确保邮件发送成功。
2.岗位选择。
参加报考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按照《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6)中对专业的划分,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对照《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附件1)查找自己可选报的公开选调岗位,每一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若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的说明,不能将专业方向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或者仅有1个“学”字的差别的,可视为同一专业),依此判定所学专业是否满足岗位要求。
如所学专业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同时从属于不同的目录,可以任选一种从属报名。
如所学专业未在专业指导目录内的,报考人员需将所学专业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提交给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工作人员,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公开选调岗位职能职责确定该专业是否符合公开选调岗位的专业需求设置。
3.信息公布。
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公开选调公告和简章的要求,对参加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按相关纪律规定处理。
每个公开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选调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其余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审查通过人数相应地裁减选调计划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公开选调岗位。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微巧家上公示报名情况及岗位削减等信息。
(二)笔试。
笔试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考前培训。
1.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只测试《综合知识》一个科目。笔试时间为2016年8月20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领取。
考生请于2016年8月19日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会议室(便民服务中心二楼)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岗位排名计算。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一名,则不再有第二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三名,如最后一名出现同等分数则同时进入面试。岗位的其他排名以此类推。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结合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选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进入面试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选调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后,由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微巧家上公示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的进一步核实,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两个条件:1.笔试总成绩不低于所报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2.笔试总成绩的岗位排名在面试比例范围内。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根据后续通知,持笔试准考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按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对是否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签字确认。签字确认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放弃考察等行为,视为故意扰乱报名秩序、浪费考录资源,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递补,递补1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程序。
(四)面试。
1.面试考官组成、面试方式以及面试时间。
面试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面试考官为5—7人。考官从全县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随机抽调,不足的从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选调单位抽取。面试方式由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合理采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2.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总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选调程序。
(五)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面试成绩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排在选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列,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与选调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与选调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业绩评价人选。
考察和业绩评价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各选调单位根据后续公告要求制定本单位选调岗位的考察和业绩评价实施办法,实行分值量化总分100分。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和公示。
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成绩、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参加选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加权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所占比例为30%,面试成绩所占比例为40%,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为30%。
加权合成的计算方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30%。
上述成绩中,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并按保留两位小数的计算结果代入总成绩的计算表达式中;总成绩通过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果保留两位小数的总成绩相同,则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高者胜出;若考察和业绩评价成绩仍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胜出。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从新组织面试。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后,在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微巧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根据人事调配权限由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公示完毕后,考生未按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的通知按时到选调单位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选调资源,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
四、纪律与要求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巧家新闻网(http://www.bht.yn.gov.cn/)和微巧家查询选调工作相关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阅网站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纪检监察和组织人事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二)泄露试题和其他公开选调涉密信息的;
(三)伪造考试成绩或者其他有关资料的;
(四)协助参加考试人员作弊的;
(五)违反考察纪律的;
(六)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
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如有伪造、涂改证件等舞弊行为或违反其他公开选调纪律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省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870-7122726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870-7124117
另附附件:
1.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2.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5.2016年下半年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
6.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
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 巧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8日
附件1: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网络公示汇总).xls
附件2: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xls
附件5: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信息采集表.xls
附件6: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专业指导目录.doc
2016年下半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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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选调单位 | 单位级别 | 单位 性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岗位工作简介 | 拟选调计划数 | 选 调 条 件 | |||||||
身份要求 | 学历 | 学历性质 | 年龄 | 专 业 需 求 | 备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具体专业 | |||||||||||||
1 | 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 | 正科级 | 行政机关 | 文秘 | 2016001 | 从事文秘工作 | 1 | 公务员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2 | 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 | 正科级 | 行政机关 | 管理 | 2016002 | 从事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 1 | 公务员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学 | 不限 | 不限 | |
3 | 中共巧家县委组织部 | 正科级 | 行政机关 | 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工委 | 2016003 | 文秘 | 2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 |
4 | 巧家县人社局下属参公单位 | 副科级 | 参公管理 | 宣传 | 2016004 | 撰写宣传材料 | 1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5 | 巧家县人社局下属参公单位 | 副科级 | 参公管理 | 综合管理 | 2016005 | 撰写文字材料 | 1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6 | 巧家县人社局下属参公单位 | 副科级 | 参公管理 | 财务 | 2016006 | 财务会计 | 1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7 | 中共巧家县委督查室 | 正科级 | 行政机关 | 督查 | 2016007 | 从事督查督办工作 | 1 | 公务员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8 | 中共巧家县委党史研究室 | 正科级 | 参公管理 | 党史研究 | 2016008 | 从事党史征集、整理、研究、编写,出版地方党史资料等 | 1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文史哲学 | 不限 | 不限 | |
9 | 巧家县工科局 | 正科级 | 行政机关 | 文秘 | 2016009 | 协助搞好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负责草拟综合性文件、报告,撰写信息,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 1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10 | 巧家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正科级 | 群团组织 | 文秘 | 2016010 | 从事社科联办公室工作 | 1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11 | 巧家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 正科级 | 群团组织 | 文秘 | 2016011 | 从事文联办公室工作 | 1 | 公务员 | 专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文史哲学 | 不限 | 不限 | |
12 | 中共巧家县委办公室后勤管理所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后勤 | 2016012 | 从事后勤管理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学 | 不限 | 不限 | |
13 | 县人大办后勤管理所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后勤 | 2016013 | 负责各类文字材料及新闻稿件协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14 | 巧家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经济管理 | 2016014 | 从事会计工作 | 3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15 | 巧家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经济管理 | 2016015 | 从事会计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经济学 | 财政税务 | 不限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16 | 巧家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经济管理 | 2016016 | 从事会计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经济学 | 金融 | 不限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17 | 巧家县财政局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项目管理 | 2016017 | 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理工学 | 水利水电水工 | 不限 | |
18 | 巧家县财政局票据监管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文秘 | 2016018 | 从事文秘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文史哲学 | 不限 | 不限 | |
19 | 巧家县移民开发局 | 正科级 | 事业单位 | 会计 | 2016019 | 从事会计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学、经济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20 | 巧家县移民开发局 | 正科级 | 事业单位 | 办公室文秘 | 2016020 | 从事文秘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文史哲学 | 不限 | 不限 | |
21 | 巧家县移民安置规划服务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会计 | 2016021 | 从事会计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学、经济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22 | 巧家县移民安置规划服务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会计 | 2016022 | 乡镇移民工作站从事会计工作(白鹤滩镇)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学、经济学 | 不限 | 不限 |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
23 | 巧家县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综合管理 | 2016023 | 宣传筹资救灾救助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24 | 巧家县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财务管理 | 2016024 | 负责财务、统计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管理学 | 不限 | 不限 | |
25 | 长江上游滑坡泥石流系统巧家县预警站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预警监测 | 2016025 | 开展县境内日常预警监测,相关数据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
26 | 巧家县水利工程管理局孔家营水库管理站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水库运行管护 | 2016026 | 开展孔家营水库的供水运行调度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限男性 |
27 | 巧家县退耕还林领导组办公室(县委农办)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技术规划管理岗 | 2016027 | 负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管理、监督指导、成活率、保存率等环节的检查验收、学习先进的林业技术并应用于工程建设,提高工程科技含量并做好退耕还林宣传发动工作,负责乡镇林业站及项目区群众技术培训等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40周岁及以下 | 文史哲学 | 不限 | 不限 | |
28 | 巧家县马树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小区管理站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技术规划管理 | 2016028 | 湿地自然资源并建立档案,组织环境监测保护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组织或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湿地自然保护小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和进行湿地资源保护的宣传。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40周岁及以下 | 农学 | 不限 | 不限 | |
29 | 巧家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林权管理岗 | 2016029 | 林木林地权属的初始登记、变更登记和办理林权证,林木林地流转管理,为林权流转交易提供咨询、信息服务并办理相关手续等。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本科及以上 | 国民教育 | 40周岁及以下 | 农学 | 不限 | 不限 | |
30 | 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建筑规划设计预算 | 2016030 | 从事市政工程规划、设计、造价预算等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理工学 |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 | 不限 | |
31 | 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城市绿化管理 | 2016031 | 从事城区绿化管养等工作 | 1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 | 40周岁及以下 | 农学 | 林学及林业资源管理或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 | 不限 | |
32 | 巧家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 股所级 | 事业单位 | 城市管理 | 2016032 | 从事市容环境秩序综合管理工作 | 6 | 公务员或事业人员 | 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40周岁及以下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限男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