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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农业学校2016年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日期:2016-08-11] 来源:临沧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促进学校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校学前教育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教师紧缺的实际,根据《中共临沧市委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临发〔2011〕83号)精神,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同意,现将我校2016年教师公开选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公告时间:2016年8月10日—8月16日。

一、公开选聘岗位及名额

学前教育教师2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教师1人。

二、公开选聘范围

面向全省选聘。

三、公开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职业中专教育教学和班主任工作。

(四)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动手能力。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该专业相应工作三年及以上的在职在编专业技术人员。

(六)应聘人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七)具体岗位要求:

1.报考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学前教育教学实践经验者优先考虑。

2.报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教师岗位须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利水电工程、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造价专业毕业。在同等条件下具有工作实践经验和具备相应资格证书者优先考虑。

四、公开选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每位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17日—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临沧市农业学校办公室。

3.联系人及电话:

办公室:0883-2168572

罗炜:0883-2168572,手机号13988384636

吴泽生:0883-2168565,手机号18088389917

4.报名提交资料:

(1)任职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必须有任职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简历一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完整并有任职单位签章的《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三份,并交同底2寸免冠近照四张。

(二)资格审查

公开选聘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合格方可进入考试程序。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

(三)组织考试

1.开考条件

原则上每个岗位的应聘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须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考试。

2.命题和制卷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实行封闭出题,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市教育局人事科从学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按照专业知识难易程度进行命题,统一印制。印制人员在整个过程中要严格保密,涉及的相关人员要进行封闭,封闭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8:00—8月20日上午9:30。

3.笔试

(1)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市一中

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按30%计入综合成绩。学前教育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教学法、幼儿心理学、乐理等相关知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相关基础知识。

(3)阅卷和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学校随即安排相关学科教师进行阅卷和核分。笔试成绩于8月20日下午16:00前在农校校园公示栏公布成绩或电话通知考生,同时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成绩公布后,如有疑问的当天可到临沧市农业学校办公室查询。进入面试者,笔试成绩按30%计入总成绩。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由选聘组严格按照选聘方案设定的资格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以2: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参加面试(说课)。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1)复审时间:8月20日下午17:00前。

(2)复审地点:临沧市农业学校办公室。

2.面试

(1)组建面试评委:每个公开选聘学科各成立1个评委小组,成员从学科专家、教师代表中抽取5人组成,具体人员由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2)面试时间:8月21日上午8:00。

(3)面试地点:市一中。

(4)面试顺序:面试前15分钟由工作人员组织应聘者抽号,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抽签号参加面试。

(5)面试方式:由公开选聘组准备报考学科相应课题,应聘者可准备好相关资料,根据抽到的课题在规定地点和时间内独立完成备课,说课稿提交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复印6份,交给评委5份,说课时间10至15分钟。面试总分100分,按70%计入总成绩。

说课要素组成及分值比重:

项目  评分标准  分值  合计

仪表仪态五官端正,举止大方5

20分

口齿清楚,语言流畅10

普通话标准5

说课内容专业基础扎实,教学重点突出,难点讲解明了,组织课堂教学能力及应变能力强  80分

合计100分

3.成绩公布

考试工作结束后,统计应聘者的两项考评综合成绩在校园公示栏公布。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分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项,两项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确定拟聘人选

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的面试成绩必须为60分以上。如果综合成绩一样,以面试成绩分数高者确定拟聘人选。

(六)体检

学校根据总成绩确定拟聘人员后,即通知体检。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体检不合格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的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

体检(县级及以上医院)时间:8月22日上午。

(七)公示

学校于8月23日-8月29日将拟聘人选名单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临沧市教育局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无异议者正式确定为选聘人员。

(八)聘用

学校于8月30日前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报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备案。

(1)本市范围内在职教师的聘用:本市内在职人员一经聘用,须由本人持聘用学校的聘用通知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向原任职单位提出解聘申请,办理解聘手续,并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医疗等转接手续,原任职单位及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人事调动相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2)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涉及本市范围外在职人员的聘用由临沧市教育局根据《聘用报告》和《临沧市市直学校聘用教师备案表》,出具聘用函报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由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给相关人员原任职单位的人社主管部门,并按有关人事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3)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工作纪律

(一)考试实行回避制度,每个应聘者按抽签顺序进行,其余应聘者回避。如发现与评委涉及亲属关系的,该评委必须回避。

(二)参加选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选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选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选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四)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883-2168572(临沧市农业学校办公室罗老师)

0883-2168565(临沧市农业学校教务科吴老师)

监督电话:0883-2162001(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市教育局人事科)

附件:1、2016年临沧市农业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情况汇总表

2、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

2016年市农业学校公开选聘教师情况汇总表.xls

临沧市市直学校公开招(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临沧市农业学校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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