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玉溪高新区管委会2016年决定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遴选工作人员主要面向玉溪市范围内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岗位特殊,市内没有适合条件人员报名的,可以从玉溪市外遴选。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专业、技能条件;
4、具有遴选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乡镇(街道)新录(聘)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试用期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遴选条件的。
(三)遴选岗位、职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专业目录参照附件2:《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9日-31日。
2、报名地点:玉溪高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抚仙路86号科创大厦A座512室),联系人:向永忠,联系电话:0877-6562705;联系人:苏倩,0877-6618325。
3、报名要求:本人自愿报名,现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附电子版);(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3)公务员(参公管理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登记在某某单位,加盖当地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公章);(4)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附电子版)。
其他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将不可再报其它岗位;现任职务须与所报考岗位职务是相同职务层次;复印件请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且须加盖提供原件复印单位印章及经办人签名确认。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方式:笔试现场领取;
笔试时间:2016年9月4日下午14:30-16:30;
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参加笔试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五)确定拟遴选人员
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为笔试、面试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式为: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排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确定为拟遴选人员。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者在一个工作日内由本人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拟遴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拟遴选人员自理。
(七)考察
对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拟遴选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遴选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拟遴选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
对拟遴选人选在玉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公示结果,确定遴选人员,办理调动手续。调入高新区后按高新区管委会现行人事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四、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网站了解遴选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遴选工作按遴选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对遴选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遴选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监督电话:0877-6562672
附件1: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式。
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8月23日
玉溪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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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 代码 | 单位 | 选调岗位 | 选调 人数 |
性别 | 学历、学位 | 目录、专业 | 政治 面貌 | 证书 要求 | 其他要求 | 备注 | ||
一级目录 | 二级目录 | 专业 | ||||||||||
201601 | 党政办公室 | 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中共党员 | 无 | 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室任职工作经历,乡镇(街道)党政正职任职经历,且任正科级职务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乡镇党政正职任职经历和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201602 | 文秘 | 2 | 不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文史哲学 | 中国语言文学 | 不限 | 不限 | 无 | 县区党委、政府办公室、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且从事文秘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201603 | 投资促进局 | 招商引资 项目管理 |
1 | 男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管理学 经济学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无 | 县区发改、招商、商务、工信部门、省级工业园区工作经历,且从事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经济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201604 | 1 | 女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管理学 经济学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无 | 县区发改、招商、商务、工信部门、省级工业园区工作经历,且从事招商引资、项目管理、经济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201605 | 国土规划建设局 | 环境监测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理工学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无 | 市直部门、县区环境保护部门工作经历,且从事环境保护、规划、监测等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可适当放宽条件。 | |
201606 | 财政局 | 财务审计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管理学 | 会计审计 | 不限 | 不限 | 会计从业资格证 | 县区财政、审计、税务部门工作经历,且从事财务审计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经济学 | 财政税收 | 不限 | ||||||||||
201607 | 经济发展局 | 项目管理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管理学 | 工业工程 | 不限 | 不限 | 无 | 县区发改、工信等部门工作经历,且从事项目管理、经济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经济学 | 经济学及经济贸易与管理 | 不限 | ||||||||||
201608 | 安全生产管理 | 1 | 男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无 | 市直部门、县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经历,且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201609 | 数据中心设备管理 | 1 | 不限 | 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理工学 | 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 | 不限 | 不限 | 无 | 从事机械仪器电气及自动化管理相关工作2年以上,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硕士、博士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 ||
合计 | 10 | |||||||||||
说明: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6年8月29日及以后出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