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需要,进一步充实监管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玉溪市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程序》和玉机编〔2012〕34号文件、玉编办准〔2013〕84号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拟公开选调玉溪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和人数
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人员,2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市已登记的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人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药学类、食品工程类、法学类、公共管理类、经济学类等大类下的专业,国家承认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1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5年以上(2008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具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5周岁(1968年10月1日后出生)。
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31日-2013年11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桂山路29号)。
3、报名请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任职文件、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公务员身份证明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小一寸免冠近照两张。选调岗位与符合条件人数为1:3,不足1:3时取消选调。
(二)资格审查、复审。由玉溪市人才市场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成绩各占50%,
2.考试内容:笔试《申论》。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3.程序。笔试后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2的比例进入下一轮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3年11月8日。
领取准考证地点:玉溪市人才市场(桂山路29号)。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若达不到1∶2比例时综合成绩需不低于60分方可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五)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拟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由拟选调人员自理。
(六)考核。对拟选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全面掌握了解拟选调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选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拟选调人员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人员确定后,在玉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或选调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五、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和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认真、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登陆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四)选调工作由玉溪市纪委全程监督。
六、其他事宜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负责为选调人员解决住房和夫妻两地分居问题。
咨询电话:0877-8889286
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3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