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提高检察工作效率,经元江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元江县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6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本次公开招聘协助执法人员6人。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未参加过邪教组织,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其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到高中学历),专业不限,法律、计算机专业优先;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元江籍户口;
4、限男性,身高在165cm以上,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0月24日至10月30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26-27日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元江县人民检察院四楼党组会议室
3、咨询电话:0877-6517823
4、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
(二)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及综合分析能力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元江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弃权的,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其它事项
1、所聘人员月工资1500元(含五大保险个人应缴部分)。
2、本次招聘人员系编外临时协助执法人员,不占本院任何编制。
3、聘用期间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元江县人民检察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