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红塔区文化事业工作实际,决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紧缺专业技术人才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报名条件
(一)拥护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8年12月16日后出生);
(三)热爱文化事业,具有相应的理论水平、艺术修养、声乐知识、语言表达和现场应变能力;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表演、声乐表演专业;
(五)从事舞台表演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表演经验,擅长音乐创作,具有市级及以上获奖作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上午08∶00——2013年12月18日下午17∶00。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打印准考证(网上通知打印时间)→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3年12月19日下午17∶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但未交费的考生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网上报名及交费咨询电话:2025135。
(二)专业技能考核
报名并交费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专业技能考核总分100分。
专业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内容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
根据专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携带毕业证、身份证、表演经历证明及获奖作品、证书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第一名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由第二名考生依次递补;若第二名资格复审仍不合格或放弃复审的,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考察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或在规定时限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实行依次递补。
(五)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无异议,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由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纪律
(一)通知时效。报考者须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玉溪人才网、红塔区人才网)了解招聘工作的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在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报考者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录纪律或涉及伪造、变造证件、证明材料、印章的应聘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202385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77-202513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