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关于
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4名网站、新媒体记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人才资源配置,推进巧家县新闻事业的发展,更好服务于巧家经济社会发展,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4名网站、新媒体记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热爱党的新闻事业,品行兼优;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新闻类专业人员优先);
3、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和沟通能力;
4、男女不限,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新闻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下列人员不在本招聘范围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与其它单位建立了劳动合同关系未解除合同关系的;
4、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招聘条件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起至2017年3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办公室(巧家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二楼新闻中心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有意者携带本人身份证、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毕业证及相关岗位要求的有效证件(原件)到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办公室报名,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半身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填写《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可发邮件或传真)
4、联系电话(传真):0870-7128026,邮箱:qjxzfxwzx@126.com
(二)资格审查
填写《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应聘人员应保证所填信息必须全部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四、招聘与待遇
通过面试、资格复审后择优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待遇不低于劳动保障部门最低工资待遇,同时按新闻中心绩效考核办法享受相关稿酬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巧家县政府新闻中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巧家县政府新闻中心相关待遇。
此公告
附件:《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巧家县人民政府新闻中心
2017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