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七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出版发行
司法部编写修订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将于5月19日出版发行。
考试大纲是司法考试命题和指导考生备考的重要依据。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修订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5月3日在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改革要求,促进提高司法考试选拔法律职业人才的科学性和公信力。大纲修订工作,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突出法治实践能力,强调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着重考查考生运用宪法法律知识和法治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德法兼修,加强法律职业道德的考查力度,着力提高广大考生的法律信仰和职业操守。
与2016年相比,2017年司法考试大纲在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变化:一是为加强宪法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在宪法科目中增加了“特别行政区公职人员就职宣誓”考点。二是为贯彻落实《民法总则》,对民法科目相关章节内容及考点进行了调整完善,确保与《民法总则》规定一致。三是根据立法及司法实践发展,对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商法等科目的考点进行了修订完善,并根据2017年3月底前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对大纲附录法律法规目录进行了相应增删。四是在考试说明中明确,在数个试点考场采取部分试卷计算机答题的方式。
此外,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考试、录取等政策继续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