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砚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
2017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 资格复审地点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砚山县振江路275号)
联系电话:0876-3131051
三、其他
1.资格审核前,报名系统将开放《资格复审确认表》打印,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必须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资格复审确认表》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须按照岗位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进行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册)、毕业证、学位证、就业登记证、执业资格证、准考证、资格复审确认表、个人学籍档案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非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的毕业证,需进行现场验证。
3.定向招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类云南省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人员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服务单位、服务主管部门审核并签章的《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以及《2017年文山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问题解答》第一条第(十七)款(3.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报考定向岗位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明)所需材料。定向从符合条件在岗大学生村官中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后续工作以省、州、县组织部的要求为准。
4.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复审资格。
有关招聘的后续信息请密切关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砚山县人民政府(www.yanshan.gov.cn)。
砚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