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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会泽县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日期:2017-09-25] 来源:会泽教育信息网

会泽县教育局关于做好

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按照《曲靖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曲教人[2017]9号)要求,现将会泽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基本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会泽县户籍或在会泽县工作并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会泽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1.幼儿园教师资格: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6.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小学教育专业毕业生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四)普通话水平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学、心理学知识要求 根据《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过渡办法》,云南省于2016年1月最后一次组织了教育学和心理学全省统一考试,本次考试成绩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已取得云南省统一组织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两科合格证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以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六)体检要求

申请人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二、日程安排

2017年9月25日—10月18日(节假日休息),申请人通过指定网站在网上完成报名。报名成功后持所需证件材料在2017年10月9日-10月19日(节假日休息)期间到会泽县教育局人事科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申请认定高中类教师资格的人员会泽县教育局只代收材料并按曲靖市教育局要求初审,由曲靖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组织认定。

三、报名方式

教师资格申报统一实行网络申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络申报或是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予受理。

报名时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网页提示完成报名,从网报页面中打印个人申请表,再次核实申请表内的个人信息,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申请表上贴与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小1寸免冠证件照。 网报成功后在2017年10月9日-10月19日(节假日休息)期间到会泽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版印1份;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⑤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思想品德鉴定表;⑦办证照片(与网络申报上传电子照片一致的小1寸免冠证件照);⑧户籍不在会泽,需提交劳动合同(会泽教育系统教职工除外)。 经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持《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将体检结果交会泽县教育局人事科。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且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测试时间会泽县教育局待后逐一通知。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学科进行,采取备课(设计教学过程)、说课及面试等形式进行。参测人员抽签确定备课课题,对照课题在90分钟内完成教案,分学科就备课课题进行说课,评委组根据参测人员所提供的教案内容、说课情况等进行面试。测试完成后,评委组集中讨论,对每位参测人员评分,分等次作出“优秀”或“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对评定为“优秀”、“合格”人员认定所申请的教师资格。 申请认定高中类教师资格的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曲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时间为2017年11月11日,领取测试通知单时间电话通知申请人。

五、其他事项

(一)关于补办教师资格证

1.会泽县教育局只能受理由会泽县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遗失补办业务,代收由曲靖市教育局认定的教师资格遗失补办材料。

2.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证受理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9日(节假日休息)。

3.申请补办教师资格证所需材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1式2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单位证明1份、办证照片1张。如有原教师资格证复印件的提供复印件。

(二)按《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96号文件)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且需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报名时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费180元。 (三)联系电话:0874-5125498。

附件:

1.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2.云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会泽县教育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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