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7〕5号)和《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会考〔2017〕16号)要求,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8年5月中旬进行。为做好红河州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红河考区201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红河考区2018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定于2017年12月5日。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5月初,考试地点及考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
(一)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的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资格审查和确认。考生须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带3张五分照片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时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同时,请成绩合格的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报名点联系考生,避免拖延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办证时间。
(三)收费标准: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46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56元/科。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其中:《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红河州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732526。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