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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中共沧县委办公室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实施方案

[日期:2017-11-02] 来源:沧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

中共沧源佤族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开招聘

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沧源县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核定县委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的相关批复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办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人员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毕志兵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班洪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赵泽阳县委办副主任

吴建远县委编办主任

成员:肖红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卫福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田学明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个公开招聘的统筹协调工作,严把工作程序关,组织做好面试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由肖红仙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材料的起草、审核及整个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以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坚持能力与岗位要求相适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

三、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人数17人,其中:接待员9人,驾驶员8人(A类岗位2人、B类岗位6人)。

四、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公开招聘范围:

1、报接待员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18岁), 身体健康,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2、报驾驶员B类岗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A类岗位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18岁),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沧源县户籍(报考驾驶员A类岗位的除外);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勤恳务实,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报接待员岗位的掌握基本的礼仪知识,善于沟通,活泼开朗、大方得体;对沧源县情有所了解,热爱佤文化,能唱会跳。

6、报驾驶员A类岗位的必须持有A1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7、报驾驶员B类岗位的必须持有C1以上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验。

(三)以下人员可予以优先聘用:

1、有单位部门服务经验及接待经验丰富的优先;

2、精通乐器、能自弹自唱优先聘用;

3、沧源县世居少数民族优先聘用;

4、在同等条件下对建档立卡户成员或零就业家庭人员优先聘用;

5、退伍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种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截止11月7日

2、报名地点:报名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和2张近期免冠正规照,到沧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老档案局一楼)填报。报驾驶员岗位的须携带有效驾驶证。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综合考评

1、考评内容及方式。报考接待员岗位的人员面试分为初式和复试,初式主要展示个人才艺,根据初试得分由高分到低分按1比2的比率取前18名进入复试,复试主要以面试为主,内容为公关礼仪知识、公务接待应变能力、旅游景点介绍及县情等相关知识;报考驾驶员岗位分为笔试和实际操作。笔试内容为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安全知识及公务用车相关规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比2的比率,A类岗位取前4名,报B类岗位的取前12名进入实际操作考评。报考驾驶员岗位的笔试时间为11月8日上午9:00,地点: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实际操作时间为11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报考接待员岗位的初试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复试时间为1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地点:县档案局(新大楼五楼)

2、考评分数构成。报考接待员岗位的考评得分由复试评分(80分)、资历评分(20分)二部分组成;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评得分由实际操作评分(80分)、资历评分(20分)二部分组成。根据综合得分择优招聘。

3、资历评分(20分)

⑴接待员岗位

①工作经历评分(10分):起底分数3分。一是在接待部门从事过接待工作的每满1周年加2分,正在接待部门从事公务接待工作的加5分;二是具有在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每满1周年记0.5分。(以上加分以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为依据)评分最高均不超过10分。

②学历评分(最高分10分):以学历证书为依据,大专学历记8分;本科以上学历的记10分。

⑵驾驶员A类岗位

①驾驶证驾龄评分(10分):起底分数5分,持有A1驾驶证驾龄每满1周年记0.5分,评分最高均不超过10分。

②工作经历评分(6分):起底分数3分,具有在党政机关、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经历的,每满1周年记0.5分,评分最高均不超过6分(以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军人档案材料为依据)。

③学历评分(最高分4分):以学历证书为依据,高中(或同等层次)学历的记2分;大专学历记3分;本科以上学历的记4分。

⑶驾驶员B类岗位

①驾驶证准驾车型等级评分(4分):持有的驾驶证准驾车型等级以C1为起点(2分),按C1—B2—B1—A3—A2—A1顺序,每高一个等级层次记0.5分,评分最高均不超过4分。

②驾驶证驾龄评分(10分):起底分数5分。持有C1证的,该驾驶证驾龄以3周年为起点,每增加1周年记0.5分;持有B2证的,该驾驶证驾龄以2周年为起点,每增加1周年记0.5分;持有B1证的,该驾驶证驾龄每满1周年记0.6分;持有A3证的,该驾驶证驾龄以2周年为起点,每增加1周年记0.6分;持有A2证的,该驾驶证驾龄每满1周年记0.8分;持有A1证的,该驾驶证驾龄每满1周年记1分。以上各个准驾等级的驾驶证驾龄评分最高均不超过10分。

③工作经历评分(4分):起底分数1分,具有在党政机关、部队、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车辆驾驶工作经历的,每满1周年记0.5分,评分最高均不超过4分(以服务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退伍军人档案材料为依据)。

④学历评分(最高分2分):以学历证书为依据,高中(或同等层次)学历的记1分;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记2分。

(二)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由县委办组织体检,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进行试用。

(四)考察

试用期限由县委办公室与聘用人员进行平等协商约定,试用期限不超过二个月。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德、能、勤、绩、廉、学。

(五)办理聘用手续

由县委办与新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手续,聘用人员不能胜任工作,在履行工作中发现作风不正,有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的,患有严重传染病的,用人单位立即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六)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工资标准的批复》(沧政复〔2017〕123号文件)标准执行。中巴汽车驾驶员5000元/月、汽车驾驶员4200元/月、接待员4000元/月。以上工资为月应发工资标准(含财政承担社会保险费用)。

联系人:肖红仙:13988334677

田学明:13578445115

县机关事务管理:7121665

附:1.《沧源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接待员报名表》

2.《沧源县委办公室公开招聘驾驶员报名表》

附件1.doc

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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