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江县林业局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人员
招聘公告
为了适应盈江县林业管护工作需要,切实提高天然林停伐管护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经盈江县委、县政府批准,拟招聘20名天然林停伐保护专业管护人员(一年一聘非全日制用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盈江县林业局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人员;名额:20人(男15名、女5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面向盈江县户籍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林业部门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林业专业学校毕业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开选聘。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个人思想道德品行,勤奋敬业,团结协作,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无违纪、违法记录和不良嗜好;
2、20-40周岁(以居民身份证为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林业部门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林业专业学校毕业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5、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相关学校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复核后归还本人;
6、应聘人员需具备熟练的计算机办公软件应用能力;
7、无吸毒、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五、招聘方法
应聘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或相关学校学历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按照规定时间到林业局天保办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后,采取统一集中面试的方法进行选优淘劣。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六、待遇及管理
公开招聘的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人员与管护责任单位签订盈江县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协议,不列入单位编制系列,没有单独执法资格;聘用人员由林业局统一分配到15个乡镇管护站(人员结构由县林业局班子讨论调配,被招聘人员应服从调配),负责开展辖区内森林资源监管和天然林保护巡查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合同一年一签(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期满以后,经考核合格的按情况进行续签,聘任期间每人按月支付工资,坝区乡镇2850元/月,山区乡镇2900元/月,县林业局只负责缴纳工伤保险,其他社会保险由个人承担缴纳,交费方式为:由被聘用人从所发放的月管护费中将保险费自行交至社保办,由个人全部承担。
七、聘用程序
1、在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网、盈江县林业局网公告招聘信息,公告期为7天;
2、招聘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后,合格的填写《盈江县林业局天然林停伐保护管护员报名登记表》,确定进入考试人员;
3、根据面试成绩,分男女从高分往下录取男15名,女5名,录满为止;
4、被录用人员必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人社网、林业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与其他单位已经签定劳动合同的必须在公示期满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不予聘用,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八、相关事宜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1月23日;
3、报名地点:盈江县林业局天然林停伐保护办公室;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彩照两张(小1寸);
5、面试时间:2018年1月26日;
6、面试地点:盈江县林业局4楼会议室。
九、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体现“公平、公正、公开、自愿、择优”的原则,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森林公安局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十、咨询方式
盈江县林业局 咨询电话:8180311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3013097
盈江县纪委派驻农林水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8101118
盈江县林业局 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盈江县纪委派驻农林水纪检监察组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