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教育局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云南省关于做好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云教认定[2018]2号)的精神,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云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现将我县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凡报名当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籍在我县的中国公民,均可向我局申请并依法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教师资格必备的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身体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严格按照《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可登陆云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品德
(1)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未受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
(二)学历专业条件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它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党校系列学历不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四)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无传染病和精神病史,能适应教学工作的需要,根据《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标准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在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中的“既往病史”项中要明确标明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及其他受检者确认签字的内容;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根据《关于调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的通知要求,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对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学前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其中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教育类毕业生还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任教学科属小学教育专业领域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或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认定教师资格的程序
(一)准备申请与报名阶段
1.在申请教师资格前,申请人必须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做好准备,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申报条件者,暂不作申报。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申报条件者,暂时不予受理。
2.申请教师资格的报名地点实行属地分级管理,报名时间全省相对统一。
(1)报名范围:凡户籍在我县的社会人员、因各种原因目前尚未认定教师资格和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的我县在职教职工(变更资格种类)。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网络报名时间:2018年4月23日至5月15日(节假日除外)。
(3)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 “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 “考试合格证明” 编号)的申请人,点击“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2)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教育局所规定的网络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
(3)提交信息前请仔细核对所填报信息。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考生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请考生提交信息后自行下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如实填写并打印。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15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考生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申请人网报成功后,等待认定机构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需经常登录查看网报信息状态,即时修改信息,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双面打印)。
(二)现场确认阶段
申请人网报成功且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自行打印、下载相关表格于4月24日至5月18日(节假日除外)到我县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及现场确认信息一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完成网报后可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用A3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3)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户籍在武定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非本县户籍但属于本县在职在编的职工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鉴证名册;
(4)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学历证明需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中师学校中的学前教育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师范处批准的学历才认可;
(5)《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一份(双面打印),(请先到教育局人事股确认相关信息后再到武定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两份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在 “资料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需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
加盖公章要求:
①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应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或所属党委公章;
②工作单位不属于上述第1项的单位或企业的工作人员,《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除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已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学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8、9项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
③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上除加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或乡镇(村委会)的公章外,表中第7、8、9项还需加盖云南省本人人事档案存放部门(人才服务中心)的公章。(已毕业、人事档案仍留存在学校的本科生或研究生,《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第7、8、9项由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加盖公章)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从“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下载地址: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2018年起,省考成绩不再有效
(8)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原师范院校合并到综合大学仍为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需由毕业院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出具《附件四:师范教育类专业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日期。
(9)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一份(同时交验原件);
(10)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三)受理认定阶段
1.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于现场确认终止日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做好材料的登记、编号、整理等工作。
2.资格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各项审查结果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在认定系统中对申请人信息进行相应处理,并按规定发放证书,申请人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认定情况;凡被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为不合格者,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虽经审查认定为教育教学能力合格,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其思想品德鉴定等条件综合审查认为不合格的,不得认定其教师资格。
三、联系方式
详情咨询:武定县教育局人事股
地址:武定县狮山镇南街社区狮山大道77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咨询电话:8835065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