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殡仪馆是华宁县编委批准设立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提前招聘紧缺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范围及基本条件 | 其它要求 |
工作人员(主要从事火化、殡仪等相关工作) | 3 | 户籍不限,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殡仪技术专业毕业。 |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殡仪事业,愿意从事火化、殡仪等相关工作。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 2014年5月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
2、报名办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现场报名者持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2寸照片二张,到华宁县民政局(县政府第二办公区三楼)进行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的考生,请发送电子邮件至:zhouhong88188@sina.com,电子邮件主题格式为: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学位+家庭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电子照片。
单位联系电话:0877-5018330 ,13988482584
联系人:周虹
3、组织专业面试
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县人社局、县纪检部门负责监督指导。面试的内容主要围绕岗位所需知识来进行,实行100分制,若成绩低于70分,均取消资格,不再参加后续程序。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聘用和待遇
经专业面试、体检、考察合格无异议的人员,由县人社部门办理录聘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华宁县民政局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