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2018年中央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它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考试中若有上述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2015年11月1日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明确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非法提供或者出售试题、答案及替考为犯罪行为,以及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云南省招生考试工作网打印。考试时如发现所持准考证的信息与存根的信息不一致,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三、考前40分钟,考生就可以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证件进入考场,缺一不可。进入考场前应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违禁物品安全检查。身上装有特殊器械(如医疗器械等)的考生,须出具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出场,提前交卷将视为违纪,该科考试成绩为“0”分,且必须在考点指定场所等候直至允许交卷时间才能离开考点。
四、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证件、黑色碳素笔等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只能放在考场外的物品摆放处,贵重物品在进入考点前请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由考生本人自负,考点概不负责。所有考场均配有挂钟,挂钟显示时间仅作考生参考用,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
五、答题前,考生必须将考号、姓名准确填写在试卷规定位置上,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的答卷无效。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在试卷的密封线外规定的地方答题。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准使用黑色碳素笔答题。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不准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的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温馨提示:
1. 考点开放考场时间:2018年6月22日下午16:30—17:30。
2. 考试时间:2018年6月23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 砚山县第一中学(第1-39考室);
砚山县民族中学(第40-78考室)。
考试在国家教育标准化考场进行,整个考试过程均有视频监控,考生的一举一动将接受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招生考试院、州招考办及考点的视频巡考,请注意您的言行举止,诚信应考。
3.考点不安排车辆停放处,所有参考考生车辆一律不允许驶入考点。
举报、咨询电话:0876——3122608
砚山县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领导小组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