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开招聘编外就业扶贫工作协办员实施方案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就业扶贫工作协办员15名。特制定本方案。现予以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
(一)岗位和名额
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招聘编外就业扶贫工作协办员15名,其中男性13名,女性2名。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做好就业扶贫相关工作;
2.协助做好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统计监测、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和农村劳动力资源信息平台建设及信息比对工作;
3.负责做好县内外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统计、贫困户就业台账建立等工作。
三、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一经确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月工资为3400元(含五大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
工作中涉及出差的,相关差旅费标准按照《会泽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由单位予以核销。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7月2日及以前出生的)、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须是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或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或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专业不限;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7月2日—7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共2天。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地点: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社局1号楼208)报名。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编外就业扶贫工作协办员报名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半寸彩照2张;
4.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还须提供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还须提供村(社区)、乡镇(街道)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审核盖章的《会泽县零就业家庭人员认定申请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还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由工作人员按照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主要审核“年龄要求”、“学历要求”、“人员身份”是否匹配。
对查出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立即取消其本次报名等相应资格,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五)准考证领取
2018年7月4日下午14:30—17:30持本人身份证到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务工作由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笔试的命题、试卷印制、阅卷等工作在会泽县纪委监察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组监督下封闭完成。
(一)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主要为就业扶贫工作相关知识(附参考资料),总分100分。
参考资料由考生从会泽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hz.yn.gov.cn/)、会泽宣传网(http://www.huizexc.com/)上自行下载。
(二)笔试时间地点
1.笔试时间:2018年7月5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告
笔试成绩于7月5日下午17:00前在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内进行公告。
七、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人数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分数相同超出1:1比例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 选(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在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内公布。
(一)体检
体检由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为2018年7月7日8:00-11:00。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由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八、公示及合同签订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宣传栏公示3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在考核、体检、公示期间,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相应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方案由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4-5688819
监督电话:0874-5688663
附件:
会泽县劳动力转移就业脱贫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