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8年 “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支农、水利、扶贫”类面试方案
为做好曲靖市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支农、水利、扶贫”类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公告》,参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和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规定,结合曲靖市“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农业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共同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云南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且资格复审合格的“支农、水利、扶贫”类考生。
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顺序递补一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造成该岗位无人参加面试或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募计划或按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即2018年7月17日上午12:00前)向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提交考生本人署名的《云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放弃招募资格申请表》。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的,视为诚信放弃;未按要求书面提交放弃申请自行放弃的,视为失信放弃。发生失信放弃行为的考生,其失信情况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原则上控制在30分钟以内,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二)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9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在面试开始前从面试考官小组中抽签确定6名考官与1名主考官共7人组成当前场次面试考官,且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考生本人资格复审合格后及时通知。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置面试考场,根据需要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备考室、医务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二)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等席位。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考官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或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曲靖市2018年“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复审表》原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面试考场,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计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3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候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候分室进行公示。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由7名面试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按“四舍五入”取舍)。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即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三)综合成绩并列的处理办法。同一招募岗位综合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等后续程序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并列,则重新组织该岗位综合成绩并列的考生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体检等后续程序。
九、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募“三支一扶”人员面试工作,邀请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由此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不再递补,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组织面试的部门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三支一扶”招募资格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违反招募纪律的应募人员、工作人员,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由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及面试组织部门另行通知。
(二)本方案由曲靖市农业局、曲靖市水务局、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会同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曲靖市农业局人事科0874—3125041
曲靖市水务局组织人事科0874—3365589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综合科0874—3120760
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农业局纪检组 0874—3128023
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0874—8967943
曲靖市农业局
曲靖市水务局
曲靖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曲靖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