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保山市三支一扶考试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和面试的相关通知
根据《云南省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公告》,现将保山市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扶贫51.5分,支医52分,支教、支农、水利、社保及其他53分。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各项目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岗位招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未达到1:2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名单见附件)。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由考生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时间为7月14日至7月31日。
1.资格复审。由各县(市、区)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登录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下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持有效身份证、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指定地点(以各县区三支一扶办电话通知为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顺序递补1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县(市、区)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统一面试。面试方式和具体内容由各县(市、区)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各县(市、区)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补助。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情形时,各县(市、区)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或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
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管理科:0875-2233767
龙陵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875-6128501
昌宁县“三支一扶”办公室:0875-7131399
附件:《保山市2018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名单》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