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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保山市专用通信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日期:2018-07-11] 来源: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保山市专用通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保山市专用通信局是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直属的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党政机关专用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服务保障工作。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行为加强招聘工作监督的通知》(保人社联〔2014〕14号)等文件精神,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保山市专用通信局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 岗位 人数 学历 学历性质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通信设备维护 3 大学本科及以上 国民教育 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通信工程、工程技术、应用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与应用、计算机科学与应用、信息安全、网络工程。 35岁及以下 1.具有2年及以上通信机房设备、通信管线、用户终端维护、维修或通信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岗位工作经历; 2.能胜任夜班工作。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保山市专用通信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在职人员在原单位工作时间应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年龄计算截止2018年7月20日。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可靠,主要社会关系清楚,无海外关系;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六)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均不得参加应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7月11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保山先锋网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8年7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在市委办公室党员活动室(市委大院篮球场东面二楼)现场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工作经历证明及报名岗位需要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名时交近期清晰免冠小1寸照片2张。

此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三)资格审查

由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市纪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组、市公安局、市教育局负责。

(四)招聘计划裁减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3:1才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7月26日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www.rsj.baoshan.gov.cn)公布。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用书及出题范围,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

公共基础知识 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

2018年7月31日上午 9:00—11:00

3、笔试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报名人员需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笔试考试用品由考试机构统一配备,报考人员无需自带。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它设备(如手机、电子手表、电子手环等)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www.rsj.baosh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笔试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笔试总分加5分。报名人员的加分信息在报名时予以确认。烈士子女在报名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六)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按1:1比例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该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一次(自行放弃面试人员需提前向市人社局提交书面说明)。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面试时,考生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接受复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七)公布考生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面试结束后,综合成绩由市人社局向社会公布。

(八)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胜出;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在面试中加试一题,以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胜出。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的原则依次递补。

(九)考核

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考核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对象,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招聘单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十一)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保山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成绩、考核、体检结果。

(十二)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市人社局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我市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和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邹老师:0875-2162889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李老师:0875-2162447

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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