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2名从事行政事务辅助性工作人员。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具有泸水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不限专业,熟悉电脑操作,有办公室工作经验者优先。
3.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四、使用和管理
(一)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相关办法,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进行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劳动合同期内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岗的,经双方协商,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公益性岗位补贴+单位发放工资,月工资总额不低于泸水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证、个人简历及其他本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同时提交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两份以及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正装照3张。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日至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市行政中心1301室)
联系人:张丽燕
联系电话:0886-3629943
八、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面谈的方式进行,面谈评委会由市委宣传部相关人员组成,根据面谈情况,由面谈评委会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后,正式确定聘用人员。
中共泸水市委宣传部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