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民族中学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经县人社局教育局批准,结合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决定面向全县乡镇中学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地理教师1人。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沧源县在职在编中学教师,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能胜任应聘专业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三)年龄在40岁以下(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五)必须工作满5年(原特岗身份的工作须满8年)。
(六)必须任教过至少一届毕业班(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单科均分全县排名不低于学校生均总分全县排名,且必须在全县前8名。(成绩证明由所在学校和教育局教研室同时提供)
(七)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招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近三年履职考核有低于合格档次的情况;证明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三、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18年8月15日8:30-17:30。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沧源县民族中学行政办公室(弘远楼2楼)报名联系人:李老师13988354820 王老师13529614255
2.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填好信息并有单位签章的报名表。
(2)提供居民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
1.笔试:2018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沧源民族中学。笔试主要考察专业知识,总分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2018年8月16日下午14:30至18:00;地点:沧源民族中学。笔试阅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不超过计划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面试形式主要为说课(现场抽课后准备30分钟,上课时间15分钟内),重点考核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时间:2018年8月17日,根据应聘教师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调动。
(四)公示
时间:2018年8月17日-21日,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族中学通过官方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教师监督,期限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民族中学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不能适应聘用岗位且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由教育局统一调配回乡镇中学。聘用人员的职称按学校实际岗位数聘用,如无相应岗位,按高职低聘处理。聘用人员必须在本校服务满5年才能申请调离,否则须按10000元/年的违约金支付给学校。
五、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教师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应聘教师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应聘教师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招聘工作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县教育局负责指导、监督检查。
县民族中学咨询电话:李老师13988354820 王老师13529614255
县教育局监督电话:7122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