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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临沧市双江自治县选聘勐勐幼儿园园长公告

[日期:2018-08-20] 来源:双江县公众信息网

双江自治县关于公开选聘勐勐幼儿园园长的公告

为深化教育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政治素质,较强业务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能干善管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形成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干部的竞争机制,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发现人才,培养干部。根据我县教育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通过公开选调勐勐幼儿园园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办事原则;

(六)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二、公开选调岗位

勐勐幼儿园园长1名。

三、公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选调,公开选调对象为正式在编在岗的财政供养事业编制人员。

四、公开选调要求及条件

(一)要求: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学前幼儿教师或者持有幼儿园园长资格证的教师;参加过幼儿教师转岗培训并具有转岗培训证书的教师;正在参加省级幼儿园圆长资格培训的教师。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教龄,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年龄在45岁以下(197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教育政策理论水平,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理想信念坚定,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

2.办学思想端正,遵循教育规律,勇于开拓创新,有实践经验,有胜任园长职务的组织领导能力、教育科研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履职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前三年内在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安全维稳、综合治理等方面存在一票否决的责任人;

(3)所提供的材料不真实,弄虚作假的;

(4)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 考试办法

园长公选的评分标准由近三年的履职考核、施政陈述、答辩三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其在总成绩中的权重分别为10%、50%和40%。按1:3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六、考评组和考察组的组建办法

(一)考评组的组建

幼儿园园长的考评组在专家库中抽取。

(二)考察组的组建

幼儿园园长的考察组由县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完成。

七、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8月20日至8月24日,在双江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开选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8月25日8:00—16:00(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地点:双江自治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咨询电话:0883-7627837 13759310287。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完整的《双江自治县勐勐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调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表请在双江自治县政府公众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

(2)提交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及岗位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8月25日)

(1)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并向选聘和考核领导小组汇报资格审查情况。

(2)通知获得选聘资格者参加选聘,同时向未通过资格审查者说明未通过的原因。

(3)8月25日17:00在县教育局公示栏粘贴获得选聘资格者公告。

(四)施政陈述及答辩(8月26—27日)

(1)准备阶段:(8月26日)布置施政答辩会场,接收施政陈述书,当场密封,并作好登记和保管工作;召开选聘者会议,交待有关事项;召开考评组会议,考评组审查评价施政陈述书,研究确定施政答辩试题、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2)实施阶段:(8月27日)选聘人员抽签决定施政陈述及答辩顺序;选聘人员陈述时可带陈述稿,陈述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答辩由考评组进行现场提问,选聘人员不得带任何资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五)组织考察

选聘领导小组听取考评结果汇报,确定考察对象,由考察组进行考察。(8月27日)

(六)拟任公示

由双江自治县勐勐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聘领导和考核小组确定园拟任职人选后,按程序进行任前公示(8月27至9月1日)。

(七)办理相关手续

对公布的拟选调人员无异议后,报经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县教育局将选调结果函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调动手续。

(八)签订聘用合同

选调的园长和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

八、任期及职责

(一)园长聘期

聘期至2021年8月31日止。

(二)园长职责

园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和行政负责人,全面负责学校(园)各项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对学校的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具有自主权。任职期间实行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园长工资待遇

园长任职期间享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工资待遇,并根据任期目标考核和年度考核结果享受绩效工资。

九、园长任期目标

园长任职期间,由县教育局根据学校(园)层次确定任期目标,实行分学年度考核。

十、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在县人大、县政协、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监督电话:县纪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组:0883-7622892;

县人社局专技股:0883-7621240;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0883-7627812。

附件:双江自治县公开选聘校(园)长、教办主任报名登记表.doc

双江自治县勐勐幼儿园园长公开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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