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招聘简章
为满足保山市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缓解当前消防警力不足的问题,更好地完成灭火救援任务,不断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市消防支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要求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5名。
(二)工作地点:保山市工贸园区启动区(堡货路以南、青堡路以西)特勤消防中队。
(三)岗位职责:负责辖区内建筑火灾扑救,工贸园区突发事件救助和非责任区增援灭火救援作战任务;负责灭火器材、辖区道路水源及消防通道的检查工作等。
(四)任职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2.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高中或同等以上学历,18至30周岁男性公民,具备消防救援工作经历或取得有关职业技能证书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纹身及影响面容、外观、功能的癫痕,身体外观正常,无畸形、残缺,身高162cm以上,能适应军事化管理,满足消防从业人员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
(五)优先录用条件
1.持有准驾车型B2(含)以上驾驶执照,具备消防救援工作或主战消防车驾驶经验者年龄放宽至35周岁;服役5年以上或取得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颁发的汽修、厨师等相关资格证书的,年龄放宽至33岁;
2.同等条件下有部队服役经历者尤其是消防部队服役经历者优先考虑;
3.中共正式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4.其他优先录用的情形。
二、保障及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市消防支队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招收入队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1580元/月·人;
3.实施职级化管理,首期签订劳动合同2年,月工资2600元至3500元(含应由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4.入队满一年后,享受队龄工作,每年递增100元/月;
5.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并补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
6.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队后统一配发被装和安排食宿;
7.实施24小时驻勤制度,每月轮休两次,每次轮休4天,由单位根据执勤战备情况统筹安排;
8.享受符合法律法规的各类专项补贴、带薪年休假、年度体检等多项福利。
三、入职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9月21日。
2.报名资料:应聘人员报名表(后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3张,有专业特长或具备部队服役经历的须提供相应证书(退伍证、驾照、汽修、厨师等)。
3.实地报名:保山市隆阳区升阳路7号市消防支队司令部专职办,报名时提供上述报名材料。
4.网上报名:bsxfzdzzb@163.com,将上述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或电子版发送至此邮箱即完成报名。
(二)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报名对象提供的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参加面试及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安排另将进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逐一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并进行评分。
(四)体测
体能测试项目为1500米、100米、俯卧撑、仰卧起坐。体能测试总得分大于240分者为合格,具体评判标准详见附件。
(五)体检
体检基本要求为: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项目参照职工入职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所需经费由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政审
对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均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录用进入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本公告由保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警官0875-2212113,13888767244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表
2.体能测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