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8〕7号)要求,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9年5月11日开始举行。为做好红河州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将红河考区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红河考区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8年11月1日-30日,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定于2018年12月5日。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初,考试地点及考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条件及收费标准
(一)报名条件。报名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职在岗的在其工作所在地报名,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在其内地的居住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在内地学校学习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三)资格审查和确认。考生须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合格后,带2张五分照片和学历证书原件到报名时所选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同时,请成绩合格的考生,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报名点联系考生,避免拖延云南省财政厅统一办证时间。
(四)收费标准: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云价收费函〔2016〕46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56元/科。
三、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
(一)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
(二)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其中:《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一次性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五、联系方式
红河州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732526
蒙自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179238
个旧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8870014
开远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7223341
建水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7617276
石屏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4857738
弥勒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6126077
泸西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6628550
屏边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223529
河口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3450697
金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5222130
红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4624936
元阳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5643794
绿春县财政局会计科电话:0873—4222517
红河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