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2019年部分特岗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足额招聘到优秀的大学毕业生,充实我县乡镇教师队伍,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教育系统进人计划的批复》(富政党复〔2019〕1号)和《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云南省2019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和毕业研究生双向选择洽谈会的通知》(云教函〔2019〕18号)等有关要求,经文山州特岗办批准,富宁县决定提前到云南师范大学招聘特岗教师100人,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及岗位
招聘学校 | 招聘岗位 | 学科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备注 |
乡镇中学(88人) | 中学教师 | 语 文 | 13 | 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 | 专业相对应 | |
中学教师 | 数 学 | 16 | ||||
中学教师 | 英 语 | 17 | ||||
中学教师 | 政 治 | 5 | ||||
中学教师 | 地 理 | 8 | ||||
中学教师 | 历 史 | 5 | ||||
中学教师 | 物 理 | 5 | ||||
中学教师 | 化 学 | 5 | ||||
中学教师 | 生 物 | 5 | ||||
中学教师 | 信息技术 | 5 | ||||
中学教师 | 心理学 | 4 | ||||
乡镇幼儿园(12人) | 幼儿园教师 | 学前教育 | 12 | |||
合计 | 100 |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全国招聘)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取得教师资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年龄在30周岁(1989年6月30日后出生)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内未就业的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处分,为人师表,自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2.符合服务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申请服务岗位学科一致;
3.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并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生活环境条件;
4.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5.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6.在职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招聘考试。
三、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田径场。
报名所需材料: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登记表、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及相关荣誉证书等;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师范类专业证明(原件)及相关荣誉证书等。报名时请按顺序将材料整理好,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参加应聘考生请向学校领取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领取协议书时盖好院系、学校印章),以便与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后签订,减少往返奔波。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才通知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考试
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及仪表气质等方面。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综合评分须达到60以上(含60分)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面试时间:2019年3月14日下午14:00至结束。
面试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拟聘人选的确定
各岗位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面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县内生源、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若按生源仍无法确定拟聘人选的由富宁县教育局派出的招聘组进行现场加试面试决定。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确定意向人选,并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书》。
签订协议时间:待定(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签订协议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七、体检
拟聘用人员须在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原则上要求于2019年7月前完成。
八、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体检合格的人员将在富宁政务网(www.ynf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富宁县教育局行文聘用。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分配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特别声明: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同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上网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九、相关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由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做好指导工作,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招聘资格或给予警告、记过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考录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联系人:朱关陆联系电话:0876-6125007
联系电话:18183761723
陈全威联系电话:18087685973
监督电话:0876—6128307
富宁县新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