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南涧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大理州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精神,现将南涧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南涧县的社会人员。
3.持有南涧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工作单位在南涧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5.持有南涧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南涧县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大理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大理州范围内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南涧县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认定。南涧县内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大理州教育体育局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1.春季:4月18日7:00至5月17 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2.秋季:9月11日7:00至9月30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云南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四)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按大理州州级和各县(市)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各县市教育体育局公告查询网址http://www.dle.gov.cn通知公告栏):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
春季时间及确认地点:5月13日至5月20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南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秋季时间及确认地点:9月23日至9月30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南涧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2.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现场认定。
春季时间及确认地点:5月13日至5月20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大理州政务中心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窗口,大理大学招就处(大理大学学生)。
秋季时间及确认地点:9月23日至9月30日17:00(双休日除外,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确认地点:大理州政务中心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窗口,大理大学招就处(大理大学学生)。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有关材料(材料准备要求详见附件1)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见附件,包括化验单)。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县级以上公立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由南涧县教育体育局认定的人员,现场确认时发放《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交待相关事宜后到南涧县人民医院完成体检。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1份(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或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户籍在南涧县的需要携带户口薄(户主和本人页)原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非南涧县户籍但在南涧县工作的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 的正式劳动合同以及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劳动合同见证名册。
7.南涧县居住证。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南涧县的申请人不需提供此项材料。户籍或工作单位均不在南涧县,持有南涧县公安部门制发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9.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1份。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六)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请在2019年6月10(春季)和10月15日(秋季)后,向申请人选择的认定机构南涧县教育体育局或大理州政务中心大理州教育体育局窗口电话咨询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有关事宜。
三、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或现场审核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一般情况下,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请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请在系统申报时后记住申报密码,以便查阅相关信息。
(三)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各认定机构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四)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确认点进行,请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正确选择确认点,并按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五)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咨询电话
0872-8523066,南涧县教育局人事股;
0872-2367713,大理州政务中心大理州教育局窗口。
附件:1.大理州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南涧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