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教育体育局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
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的要求及省教育厅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楚雄州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和条件
(一)我局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请咨询户籍所在地县市教育局,联系方式见附件2)
(二)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楚雄州的中国公民。
持有楚雄州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楚雄州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楚雄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州申请人相同。
(三)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四)学历标准
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普通话要求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七)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体检合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4月18日7:00至5月17日17:00之间的系统开放日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注册后,根据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于选择的认定机构所规定的申报时间内提交信息。(社会人员应选择“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确认点;楚雄师院应届毕业生应选择“楚雄师院”确认点。)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5月1日至5月2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现场确认地点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D09号窗口
地址:楚雄市永安路696号
3、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search.cscse.edu.cn)。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1)。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三、认定完成时限及证书领取安排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将在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申请人在认定完成后的工作日内到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咨询电话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8-3122846
楚雄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D09号窗口0878-6160897
特此公告
楚雄州教育体育局
2019年3月20日
附件: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及样表
2、楚雄州各县(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各县(市)认定机构联系方式
县(市)教育局 | 咨询电话 |
楚雄市教育局 | 0878-3016874 |
南华县教育局 | 0878-7213485 |
双柏县教育局 | 0878-7711049 |
牟定县教育局 | 0878-5211071 |
姚安县教育局 | 0878-5722398 |
大姚县教育局 | 0878-6222725 |
永仁县教育局 | 0878-6711892 |
元谋县教育局 | 0878-8211054 |
武定县教育局 | 0878-8835065 |
禄丰县教育局 | 0878-4121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