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的要求及云南省教育厅和楚雄州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为做好楚雄市2019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一)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为: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受理的申请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且户籍在楚雄市、或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的中国公民。
持有楚雄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楚雄市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楚雄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教师资格证书的相关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五)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要求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楚雄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报的具体事项
(一)网络申报时间
2019年4月18日7:00至5月17日17:00。
(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
1.参加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课程考试,并已取得合格证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
参加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为:http://www.jszg.edu.cn),进入“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点击“注册”进入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后,根据要求填写申请人相关信息。
2.核对所填报考信息。
3.确认无误后提交报考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需为申请人近三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
6.报名结束后,请点击“退出”按钮来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三)现场确认事项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5月18日至5月31日(逢节假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楚雄市团结路388号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三楼人事科。
3.现场确认申请人须携带资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3)学历证书
①与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并经“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②军队院校、党校学历,需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国考申请人需提供):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5)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及证明(未参加国考申请人须提供)
①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②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楚雄市人民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表样见附件,体检表必须用A4纸双面打印)。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12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
(8)户籍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有户主页);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以及学籍证明。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必须在2019年4月18日7:00至5月17日17:00前通过网络提交申报的相关信息(包括上传个人证件照),网站申报功能将于2019年5月17日关闭,关闭后将不能再提交申报信息;未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提交个人信息的申报人员不能进行现场确认,也不能认定教师资格。
(二)由于现场确认只能在自己网络申报时选择的教育局下设的确认点进行,为方便您进行现场确认,请您在网络申报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按要求正确选择确认点,并记好自己选择的确认点。
(三)申请人录入的申报信息在提交后不能再进行修改,因此,请申请人认真核对无误后再提交信息,避免由于信息出错影响认定和发证。网报过程中请牢记自己的密码,以便登陆查阅认定信息及现场确认。请正确填写申请人电子邮箱,以便用于密码找回。
(四)现场确认时需按确认点要求提交材料,请申请人备齐材料后再去确认,以免往返奔波。
(五)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联系电话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0878-3016874。
特此公告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日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