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耿马自治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实施细则》《2019年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临沧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相关精神,现将我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对象范围。
1.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在耿马自治县的社会人员。
3.持有耿马自治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非耿马自治县户籍人员。
4.工作单位在耿马自治县内,与工作单位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且经当地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劳动合同见证的非耿马自治县户籍人员。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人カ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耿马自治县人民医院或其他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春季:2019年4月18日7:00至5月15日17:00的系统开放日。
2.秋季:2019年9月11日7:00至9月25日17:00的系统开放日。
(二)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网报时间到期,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各位考生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
(三)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仅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限户籍或居住地、工作单位在耿马自治县的申请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临沧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通过现场审核后方完成申请。
三、现场确认相关事宜
(一)现场确认时间
1.春季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5月16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秋季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9月12日至9月26日(国家规定的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现场确认地点
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见附件)。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8年9月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春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2019年3月1日之前体检结果在2019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1)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打印一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下载地址:
http://ntce.neea.edu.cn/html1/folder/1508/211-1.htm?sid=660
(2)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须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5.办证照片。
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一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或居住证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1)户籍在耿马自治县的申请人携带户口簿,查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将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至1张A4纸上)。
(2)非耿马自治县户籍但持有耿马自治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提供居住证,查验原件,提交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8.《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签名;《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如实填写并加盖相应公章,一式两份。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883-6127238
四、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耿马自治县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样式
2.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耿马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