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招聘临时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保障社会救助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福利服务体系,昆明市盘龙区民政局现面向社会招聘以下岗位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精神,服从分配,爱岗敬业;
3、身体健康;
4、其它要求见下表: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岗位要求 | 备注 |
民政事务工作人员 | 6人 | 35岁及以下 | 不限 |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 不限 | 能胜任民政事务工作,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适应驻村、下乡。 | 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周一至周五09:00至11:30、14:00至17:00点(节假日除外)。
三、报名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327号盘龙区政府第二办公区B座三楼盘龙区民政局行政办公室(可乘114、10、55、91、119、路等公交车)。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1-65620414联系人:姜老师 徐老师
邮箱:1936176840@qq.com.
五、报名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获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简历、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考试择优录取
根据应聘岗位的相关要求筛选应聘人员信息,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通知其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计算机实操、面试)最终综合计算机实操、面试成绩进行打分,择优录用,若有不符合要求者,招聘单位将采用递补录取的方式补录。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一个月,经评定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五险。
1.试用期工资:1670元。
2.正式聘用工资:基础工资(1670元)+绩效工资。
八、报名截至日期
2019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