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中共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党组研究同意,现将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办公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学历:近4年毕业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2016年、2017年、2018年往届毕业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
(二)专业:计算机应用、统计、会计、文秘、新闻、汉语言文学、法律等专业,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户口、年龄及性别:保山市辖区户口,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26日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四、素质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做事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五)具备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写作能力;善于学习,爱岗敬业,热爱扶贫事业;
(六)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9年4月26日在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网站和保山扶贫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截止时间和报名地点: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至5月5日;报名地点:保山市扶贫办综合科(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七楼702室)。报名时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
(三)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
(四)考试:分两个步骤进行。
1、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共党史、行政管理、文秘工作、脱贫攻坚、时事政治等方面的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只作为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确定招聘人选的依据。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拟定面试题目。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招聘人选。
3、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面试时考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笔试和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和面试。
(五)确定招聘对象。初步人选经体检合格后作为考察对象。
六、工资待遇
招聘用工合同每年一签,聘期不超过3年。考察试用期为1个月,实发工资2000元;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招聘单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实发工资3200元/月。往后各年工资待遇以工作业绩为基础,以岗定薪,逐年适当递增。合同期间单位安排出差的,差旅费按相关规定报销。单位不提供食宿。
七、相关要求
(一)对弄虚作假的考生,适时终止或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三)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联系人:常老师,联系电话:0875—2235003、18087517669。
附: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