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专职消防队员招聘启事
一、人员岗位及工作范围
因工作需要招聘20名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主要负责灭火、抢险救援、执勤工作,工作地点为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及下设消防站。
二、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
(2)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3)身体素质强,年龄在18至26周岁的男性公民;
(4)全省户籍青年或部队退役士兵,自愿从事灭火与应急救援工作者;
(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B2驾驶证、从事过相关岗位人员和部队退役士兵优先聘用。
三、工资待遇
(1)基本工资:2400元/月(含个人承担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缴纳五险(按社会保险法由单位缴纳及个人缴纳,个人缴纳部份由个人工资中扣除;单位缴纳部分参照州级最低保障标准缴纳,);
(3)工龄工资:每年递增100.00元/月;
(4)绩效奖励费:500.00元/月(工作满一年后根据绩效考核成绩一次性发放);
(5)高危补助:300元/月;
(6)岗位津贴:依据合同制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取得鉴定证书,按资格证等级以200元为基础递增;
(7)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8)每年组织免费体检;
(9)工作制度:专职消防队员同在职消防员执行一样的作息时间,试用期满后每月安排轮休4天。工作满一年后专职消防员享受带薪假期15天。
四、招聘前资料准备
1、近期体检报告(必须要有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乙肝两对半、胸片、心电图、身高体重、五官科)、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无犯罪证明、个人简单简历(需到大队财务室出具查询申请)。
五、录入程序
(1)报名方式: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现场报名(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清泉路16号或景洪市版纳一品小区旁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2)政治审核;
(3)组织体检;
(4)试用期间:试用期定为1个月,发放基本工资:1800.00元/月,包吃住。
(5)联系方式:联系人:杨海兵,联系电话:15887209119;
(6)招聘时限: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消防救援大队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