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元江县民政局、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解决基层社会救助工作力量不足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现委托我公司拟公开招聘15名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实干精神的用人方向;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用人方式。
二、招聘条件和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原则上年龄在18-4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有社会工作经验者、相关岗位证书者优先;
4.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能较为熟练的操作办公软件;
5.身体健康,事业心强,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自愿到乡镇(街道)工作;
6.积极进取、诚实守信、无不良记录、嗜好;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和公司管理;
7.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应岗位学历、能力、技能要求的人员。
四、具体招聘岗位
(一)各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各1名、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5名。
(二)职责
1.县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主要协助完成实施社会救助所需材料审查、入户抽查、信息核对、业务培训、政策宣传等工作。
2.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职责:主要协助完成经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服务对象排查、家庭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系统数据录入、政策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各类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社会福利、殡葬改革、社区志愿服务和村务公开等民政政策落实工作,协助指导、监督管辖区内社会组织依法开展活动。
五、招聘程序
1.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计算机操作及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2.报名考试费:每人50元。
六、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工作实行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9年 5月17日至2019年5月2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元江县澧江街道办玉河社区 盛世百合35号商铺;&&
3.咨询电话:0877-6070788&
(二)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证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证件照片1张,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如实填写报名表;
2.资格审核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一律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应当对报考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禁止恶意填报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应聘环节的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情节严重的,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
1.采取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为100分,计算机操作、面试权重各占50%。根据计算机操作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
2.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对象进入体检、政审、公示环节。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3.如无合适人选,该岗位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4.计算机操作、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政审
(一)体检
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执行,拟招录人数等额进入体检环节,不按时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所有体检项目可进行复检一次,具备当场复检条件的项目,由应聘本人口头提出申请,当场复检一次,其余项目可在体检结果出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安排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的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2.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政审
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试用期3个月。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当出现报考人员政审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按各报考岗位成绩排名,分岗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纪律要求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元江县民政局信息公开网站公告栏,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三)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中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一、薪资待遇
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待遇为工资337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3000元/月(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当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370元/月,每季度通过绩效考核后一次性发放。
十二、未尽事宜由云南辰信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元江分公司和元江县民政局共同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