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招聘条件
1. 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政治思想端正,热爱本职,身心健康;
2. 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发证时间满1年,符合公益性安置条件;
3. 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三、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
1. 招聘人数:2人。
2. 招聘岗位:办事员,根据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3. 工作地点: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四楼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四、工资待遇
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岗位工资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00元)加绩效工资(1000元),公益性岗位试用期一个月,招聘合同每年一签,按政策规定聘期不超过3年。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 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8月9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点: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四楼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办公室。
六、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证、简历、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联系人及电话:张琳,手机:13577516609
办公室电话:0875-2198298
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7月24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