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山市应急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2. 能严格遵守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自觉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组织纪律观念强;
3.勤奋爱岗、虚心认真、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团队合作意识强。
4.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0年8月1日后出生),文秘、汉语言文学、缅语、计算机应用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财会、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能承受一定强度的工作压力。从事相关工作有经验丰富者,学历和年龄可适当放宽。
5.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三年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9-30日(星期四、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接受报名,报名表获取方式:进入保山应急微信公众号回复“报名”。
2.报名地点。传媒大厦2号楼A座602室。
3.报名要求。需本人到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办。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交内容填写完整的报名表1份。市应急局根据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进行后续程序,提供虚假材料者后果自负。
4.考试测评。考试测评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测评的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内容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签订聘用合同。根据考试测评结果,确定聘用人选,体检合格后进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测评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月工资不低于2000元,不购买五险一金。
试用期满后月工资待遇2800-3500元,并根据工作表现和岗位专业性核定绩效工资。单位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统一代扣代缴。
四、纪律要求
1.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2.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3.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咨询联系方式
本公告由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0875-2212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