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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梁河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日期:2019-08-30] 来源:梁河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

德宏州梁河县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2019年梁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云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及《云南省德宏州2019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工作安排,现将梁河县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教师法》规定的申请条件。

2.户籍所在梁河县社会人员。

3.持有本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州市户籍人员。

4.符合梁河县认定要求的申请人可在梁河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持有梁河县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梁河县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德宏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申请人相同。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梁河县管辖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体检指定医院为梁河县人民医院(体检表在公告末尾处,请自行下载双面打印)。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师范教育类毕业生所学专业与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不相同或不相近者,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能申请直接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但如果申请认定其他种类教师资格,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二、报名流程

(一)认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德宏州或就读学校所在德宏州县(市)级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居住证或就读学校所地的德宏州人民政府教育体育行政部门认定。

(二)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9月11日7:00至9月30日17:00

请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申请注册报名。

(三)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网报时间到期,本省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请各位申请人员网上报名时注意选择并核对现场确认点。社会考生请选择户口所在地、工作所在地(劳动合同经人社局鉴定)或居住证所在地教育体育局确认点;德宏州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学校所在县教育体育局现场确认点。

网上报名为预报名,所有报名信息以申请人在现场确认时提供的真实证明材料为准,在现场确认审核后方可完成申请。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户籍所在地教育体育局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于2019年9月11日—9月30日期间的9: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至梁河县教育体育局政工人事股(三楼)进行现场确认。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于2019年9月11日—9月30日期间的9:00-17:0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至德宏州教育体育局人事和人才工作科(三楼)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申请资格种类相对应的毕业证书原件。

(1)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需由学校统一提供应届毕业生名单(学校加盖公章)。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商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见附件)

申请人持本人一寸照片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梁河县人民医院),自费挂号进行教师资格体检,体检结论签署 “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

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19年3月11日之前的体检结果在2019年秋季申请认定时无效,申请人需重新体检。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具体处理如下:

(1)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2)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3)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照片

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证件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7.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学习成绩

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仍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的申请人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认定报名号(网络报名自动生成)

9.其他

新版申请表采用《个人承诺书》替代原有《思想品德鉴定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上传本人打印签字的《个人承诺书》照片,系统自动添加于申请表内(请保证上传的承诺书字迹清晰和内容齐全,否则无效),无需提交纸质签名材料。

(五)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六)认定机构咨询电话

县(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 备注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 0692-2127515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0692-6164415  

三、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梁河县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梁河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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